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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职责 学业务 | 大培训 明责任 全考核济宁市召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专题培训会
时间:2023-04-07 点击浏览:

    讲政治是根本保证,重学习是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根本目的是增强工作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倡树讲政治重学习、干中学学中干的作风,即日起,市局微信公众号将开通《明职责 学业务》专栏,引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奋发有为的干劲,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市场监管新局面。


为全面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4月6日,济宁市召开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标准解读暨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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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题培训立足监管实际,分三个阶段进行,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统领,围绕农贸农批市场、食品销售企业等关键业态,聚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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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培训会议聚焦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和农批市场“五项制度”,解读了创建背景、创建标准、“五项制度”工作目标和要求,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剖析常见问题及主要违法行为,警示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确保市场两类主体“清责任、知标准、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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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培训会议聚焦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结合全市食品超市体系检查和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职责不明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60号令再解读、再培训,进一步明确“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重点。同时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进行了重点培训,讲明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意义、要求、标准和违法成本,切实解决食品流通环节进货查验不落实、索证索票不全、追溯链条不完整等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培训会议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科学制定考核试卷,抽查考核不合格的,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履职能力。


市、县、所三级监管人员225人,46家集中交易市场、67名管理人员;268家食品销售企业、306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参加培训,考核不合格7人,已责令企业采取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