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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时间:2021-03-19 点击浏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风险排查防控,压实两个责任,以治理问题为突破点,以提升能力为关键点,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上市食品100%合格,严防严管严控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底线,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开展工作

1.以上市食品合格率100%为目标,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企业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和产品检验,落实出厂食品批批检验要求,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督促食品小作坊做好生产环境卫生、原辅料进货查验和标签标识管理,开展产品型式检验。

2.防控食品添加剂“两超”风险。深入梳理风险,分析排查原因,制定规范添加剂使用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落实添加剂使用“三标”要求,亮出所用添加剂的限量要求,严格按照标准添加、定期对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检验验证。对白酒等重点关注产品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上市食品中添加剂符合标准规定。

3.开展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三标”行动。督促企业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亮出各个产品的执行标准,并作出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的公开承诺;对照产品明示执行标准和食品生产卫生规范标准组织生产;依照明示执行标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厂。每个县(市、区)局确定1-2家企业开展试点,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启动,所有乳制品、规模以上肉制品企业完成“三标”行动全覆盖。

4.提高监督检查有效性。省局对部分省级及以上抽检不合格企业、问题线索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对婴幼儿辅助食品、部分乳制品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市局对大型企业、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部分2020年抽检不合格企业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专项活动中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抽查。县(市、区)局负责对辖区企业、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鼓励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监督检查,由专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强化食品生产风险排查防控

5.持续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督导县(市、区)局动态更新风险分级信息,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在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风险等级C、D级以及风险突出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健全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6.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分析排查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找出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每个企业至少一个),建立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每个县(市、区)局各确定一个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例如:某类产品、区域或者不规范的生产加工行为)作为年度风险防控治理重点,制定治理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7.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按照省局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及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要求,第一时间督导组织现场调查,依法妥善处置到位,及时报告处置结果。

三、全面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8.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继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活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过程控制有关规定,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9.全面落实企业自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全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开展产品合格验证,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主动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企业食品安全自管自控能力。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核查,企业年度自查率达100%。

10.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专员制度。督促并指导企业依法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抽查考核力度,力争年度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

1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制度,建立健全追溯体系。推动规模以上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留存追溯信息。

12.做好进口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督促相关食品生产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进口食品原料的防控。

四、压实食品生产属地监管责任

13.科学谋划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局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事权,压实监管责任。将生产加工环节是否使用无合法来源的渔获物和食盐生产纳入年度监管计划。

14.强化监督检查问题查纠处置。省局、市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相关县局,县局责令问题生产者彻底整改,开展跟踪检查验收,确保问题处置率100%,形成监管闭环。对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依法查处。

15.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指导。组织开展“食安专家进企业”、企业公开承诺、知识培训、风险警示、责任约谈等管理活动,指导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其知责明责履责。

五、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整治

16.持续抓好突出问题治理。开展塑化剂污染调研,分析原因,严防问题反弹。以总局《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各县(市、区)局自主对当地突出风险问题开展整治。

17.强化抽检不合格企业监管。按照“查点控面”原则,对不合格企业查清风险根源,调高企业的风险等级,加严监管措施,开展回头看检查和产品再抽检;对相关企业视情采取集体约谈、风险警示、专项检查、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局开展整治。

18.规范委托生产行为针对委托生产存在的责任不清、标识不全等问题,研究制定委托生产监管规定,从生产源头加强监管,督促委托方、受托方分清责任,规范产品标识。

六、开展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

19.深入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督促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自建自控奶源、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加强冷链储运管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建立实施HACCP体系和追溯体系。年底前乳制品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覆盖,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覆盖,开展亮标、对标、核标“三标”行动全覆盖,本年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覆盖率、合格率100%,原辅料关键环节和产品检验管控率100%。

20.持续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肉制品产业链条长、生产主体多、消费量大、配方多样、工艺复杂、贮存要求高,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终产品质量安全,始终是食品生产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重点督促肉制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保证肉制品质量安全。

21.扎实开展生产聚集区规范提升行动。指导县(市、区)局明确规范提升标准,实施良好操作规范。探索实验室共建模式,推动聚集区健康发展。

22.加强食品小作坊规范治理和全面提升。督促食品小作坊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DB37/T3841-2019)组织生产,建立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场所清洁、原料查验、单据留存、操作规范、检验验证、标签合规八项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小作坊达到“五个规范”:即信息公示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条件规范、过程控制规范、生产记录规范。推动地方政府建设小作坊集中园区,引导小作坊进园区加工,促进小作坊提档升级,形成长效机制,引导作坊食品向小而美、小而优、小而精的地方特色亮点名片转型。

七、夯实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23.提升基层监管能力。通过飞行检查传帮带、编制重点食品监督检查手册、集中培训、视频培训、第三方辅助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的科学监管和现场检查能力。

24.着力推进智慧监管。提升网络化、信息化融合效能,通过监管系统实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监督检查数据汇总分析,推进监管资源重配置、执法力量再整合,有效破解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底数不清、监管靶向不准、监管数据不全等问题,不断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25.建立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及时调度掌握工作进展,强化组织实施,统计分析食品生产监管数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八、强化党建引领搞好宣传工作

26.强化党建引领工作。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的建设与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深度融合。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党史观。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为民监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7.建设过硬监管队伍。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监管水平整体提升。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打造一支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充满正能量的食品生产监管队伍。

2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廉政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底线,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规范食品生产监管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9.搞好典型宣传工作。总结监管工作的典型做法,积极宣传推广。针对误导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舆情,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提振消费信心。